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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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系201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和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8年12月19日 11:06 常真 点击:[]

为做好201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和评选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研工部[2018]10号)的精神以及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和上海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结合土木工程系2019届研究生的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程序,通过个人申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答辩与评议相结合推选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现将土木工程系评选和推荐上海大学201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

组 长:刘文光

成 员:刘飞禹 吴铭 张孟喜 朱杰江 孙德安 李春祥 常真 罗昊杰

二、评选范围

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突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可按期毕业的土木工程系2019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进步,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参加校、系集体活动并能起到带头作用;遵纪守法,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德良好。

自愿赴西部地区或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2、学习成绩优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所有课程考核及格(60分及格),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学位课成绩75分以下不得超过一门

(2)学术成果达到《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要求;

(3)毕业论文“双盲”评审和答辩按期通过。

3、其他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一次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有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认可的其它突出表现;

(2)在社区行为等级评定中不能有C等及以下等级出现。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除了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成果突出,至少获得过一次特种奖学金;

(2)社会工作突出,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四、名额分配

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名额分配由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院系当年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总人数按比例核定,各院系研究生按分配好的名额进行推荐评选。我系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市优秀毕业生

校优秀毕业生

名额

7

10

五、评选程序和时间

2018年12月19日前,向全体毕业生公布201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评选通知,制定《土木工程系201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和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2018年12月24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个人向基层研究生党支部提交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各基层研究生党支部组织召开研究生大会,全体同学投票推荐,推荐候选人数为评定名额的1.2倍。

2018年12月29日前,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评审答辩,并在充分听取导师意见和同学意见基础上,评选出市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9日在全体研究生中公示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并整理各类上报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排序,于2019年1月10日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注:提交申报材料如下:

1、优毕申报登记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要求正反面打印;

2、各类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请将以上材料于12月23日前提交至各班支部书记处。

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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