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计划
土木工程专业
一、学科简介
本学科与国有大型企业联合组建“上海大学-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建筑产业化研究中心”以及“上海建筑信息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加强建筑信息化和绿色建筑的研究和应用;依据学科厚实的土木工程和力学基础理论,加强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重点解决土木工程中的关键理论和技术问题。同时,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与英国Exeter大学、加拿大Manitoba大学、美国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日本名古屋大学、东北工业大学等建立了长期的科研合作关系,重视土木工程学科与材料学科、环境学科、力学学科等的交叉,在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及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学科层次,为国家和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直接的科技支撑服务。
形成了核反应堆抗震研究和技术服务团队、隧道及地下工程稳定性及控制技术团队以及基于BIM平台的建筑结构全寿命分析与设计团队等,在上海及国内形成了一定的影响;结构抗震减震及控制和非饱和土的水力学特性及应用等研究方向在国际上有一席之地,在结构计算理论及应用、大型复杂结构优化设计、历史保护建筑修复与加固、加筋土性能及工程应用、地下结构分析等研究方向已形成了良好态势。
二、学位要求
土木工程专业培养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应掌握土木工程学科领域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具有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较高的外语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初步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从事教学、设计或其它工程技术实践等工作,能独立解决工程实际问题。
三、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个人修养,具备扎实基础理论和宽广专业知识、较强科研和组织管理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具有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高质量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同时,以我校上海大学-城建集团(公司)“建筑产业化研究中心”交叉学科为平台,培养具有土木工程学科、信息学科和管理学科等知识的知识综合应用和创新能力较强的专业人才,为推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提供必要的人才资源。
四、修业年限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最长6年。
五、培养方向
1.结构工程
2.岩土工程
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4.桥梁与隧道工程
5.BIM技术及基础建设信息管理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学科科学硕士研究生所修课程总学分必须达到42学分及以上,其中,公共课6学分,专业基础课8学分,创新创业课2学分,学术研讨课(Academic Seminar)2学分,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应至少补修3门本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且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
课程设置见下表。
七、培养计划制定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本学科当年度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学位要求和培养目标,制订培养计划,并在入学后1个月内,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输入培养计划,同时,打印的纸质版培养计划报学院(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学院统一递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
八、必修环节
1.课程考核:课程学习要求在第一学年内结束,成绩合格;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开题报告,一般应在课程学习结束,取得规定学分后进行,通常在第6学期内完成。为保证专业硕士生有1年的时间从事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硕士生的开题报告至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1年;硕士生开题报告必须以报告会形式公开进行,并通过专家评议。由本学科3名以上教授、副教授组成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做好审题工作。报告会应邀请本学科的教师研究生等参加,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于未通过者必须在2个月内重作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则按《上海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处理。
按照《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结束前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应包括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考核。考核应有排名,结果需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3.学位论文预答:前提条件:满足《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同时执行论文的双盲评审制度。开题报告通过后,论文工作进行了1年以上者(即从通过开题报告之日起到论文送审为止),方可申请预答辩。预答辩合格才能申请正式答辩。
九、科学研究与论文工作
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研方法和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是评判硕士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及授予其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
硕士生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且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论文工作应反映作者掌握了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研究成果应有新见解,并在理论或实践上对本门学科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在导师指导下,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1学年末制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完成文献专题报告。硕士论文选题应具有先进性,尽量结合国家和省、市的科研任务,并根据科研条件和经费的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有可能取得结果。
1.开题报告
硕士生在开题报告前,通过书面和口头二种形式,进行文献专题报告1至2次。专题报告会除导师外,至少有两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参加,对研究生文献阅读情况以及专题报告作出评语。每次报告结束后,填写《上海大学研究生文献专题报告考核记录单》连同每篇文献的中外文摘,交学院备案和记载成绩(考核成绩为通过或不通过)。
硕士生开题报告必须以学术报告会形式公开进行,并通过专家评议。由本学科3名以上教授、副教授组成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做好审题工作。报告会应邀请本学科的教师和研究生等参加,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于未通过者必须在2个月内重作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则按《上海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处理;
硕士生应填写《上海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二份,开题报告会结束后,由导师写出综合评议意见,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审批者即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开题报告材料一份自存,待课题结束并且答辩通过以后归到档案馆科技档案处,另一份交学院存档,同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上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提交);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改题。如有特殊原因需改题,由硕士生写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院(系、所)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备案,并应在1~2个月内重作开题报告。
2.论文评审与答辩
(1)论文答辩申请前应满足《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
(2)严格执行学位论文的答辩申请、论文评阅和答辩制度及学位授予程序。评阅包括:学术性、创新性、正确性、应用性及论文的不足之处。同时执行论文的双盲评审制度。
(3)完成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
一、领域简介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科紧密结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经济发展需求,在民用及工业建筑、桥梁隧道、防灾减灾、结构修复与加固、港口工程、再生建筑材料及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等工程领域的研究和应用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了丰富的科研成果。
二、学位标准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是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应掌握本领域较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先进技术技能,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某一工程技术领域,且具有较强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本专业领域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培养目标
利用学校教师资源丰富和实践基地实践资源丰富的特点,联合进行研究生的培养;加强土木工程学科、信息学科和管理学科等的交叉,强化综合素质、知识综合应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推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提供必要的人才资源。
四、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1.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2.培养方式
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校企(厂)挂钩、产学研三结合,采取集中学习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分为课程学习、企业实习、学位论文3个阶段。
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时间为1年,企业实践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可与学位论文工作相互交叉进行,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原则上为1年。
五、主要研究方向
1.土木工程材料断裂损伤、裂缝控制技术及其应用
2.城市防灾减灾及施工技术研究
3.建筑物及地下结构的加固理论与设计
4.结构优化、计算机辅助设计及可视化研究与应用
5.钢结构分析及设计
6.结构风工程分析及应用
7.港口工程与水工结构研究及应用
8.结构抗震、减震及控制研究与设计
9.城市道路与轻轨交通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技术
10.新型生态型道路材料的研究及应用
11.桥梁、隧道的性能分析及其设计、施工
12.地基处理技术
13.土工合成材料及加筋土结构应用
14.桩-土及上部结构共同作用研究及应用
15.工程信息化技术与管理
16.基于虚拟现实的建筑仿真技术及应用
17.基于BIM的工程管理与优化
18.基于数字技术的绿色建筑
六、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原则上实行双导师指导负责制,第一导师为校内硕士生指导教师;另一位导师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有丰富工程实际经验的技术专家;第一导师为主要责任导师。特殊情况下,在企业可以采用导师组责任制。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以实际工程技术研究和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质和应用知识能力提高为核心,通过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的紧密衔接,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提高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和实践在现场或实习基地(单位)完成。
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全部实行学分制,应获得总学分不少于45学分,其中,公共课6学分,专业基础课11学分,专业选修课21学分,创新创业课2学分,专业实践5学分,课程设置见下表。
八、培养计划制定
研究生入学后,以校内导师为主,完成培养计划的制定,并报学院(学科)学位分委员会批准,在入学后1个月内报研究生院。
培养计划的制订应根据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培养的基本要求,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制订。培养计划应明确论文选题范围及形式,对课程安排、实习、实践学习计划以及撰写企业实习总结报告、撰写学位论文等提出要求,并给出进度计划。
九、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
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在企业实习,按企业要求完成实习实践内容,了解企业工程实际需要,培养必要的工程实践能力,为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奠定基础。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后,应结合论文选题在企业实践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实习单位可由导师根据其研究方向推荐企业或学生自行寻找或为土木工程系学生培养基地实习。实习期间每3个月提交一份导师签字的实习报告,在企业实习结束后,研究生应在校外或校内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企业实习报告,并组成专家委员会就学生实践教学培养环节的表现给出鉴定意见。
2.课程学习考核:课程学习要求在第一学年内结束,成绩合格;
3.学位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开题报告,一般应在课程学习结束,取得规定学分后进行,通常在第6学期内完成。为保证专业硕士生有1年的时间从事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硕士生的开题报告至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1年;硕士生开题报告必须以报告会形式公开进行,并通过专家评议。由本学科3名以上教授、副教授组成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做好审题工作。报告会应邀请本学科的教师研究生等参加,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于未通过者必须在2个月内重作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则按《上海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处理。
按照《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结束前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应包括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考核。考核应有排名,结果需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4.学位论文预答辩:前提条件:满足《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同时执行论文的双盲评审制度。开题报告通过后,论文工作进行了1年以上者(即从通过开题报告之日起到论文送审为止),方可申请预答辩。预答辩合格才能申请正式答辩。
十、学位论文
完成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专业硕士学位。
(2019年12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