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上海大学百名优秀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的通知》(上大团〔2019〕9号)的有关要求,制定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优秀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推荐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上海大学2018至2019年度注册在籍的全体团员和基层团组织的支部书记。(2019年内毕业的除外)
二、评选标准:
(一)百名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政治觉悟高。自觉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新时代使命。
2、思想品德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社会公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3、学习能力强。学习态度端正,有独立思考能力,成绩优良;熟练掌握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等活动。
4、模范作用好。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有凝聚力、号召力,能够紧密联系青年,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标准:
1、符合百名优秀团员推荐条件第1-4条。
2、担任基层团组织的支部书记,原则上任期必须满一学年。作风扎实,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起到模范作用。
3、热心团支部建设,责任心强,能够有效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强,工作成效显著。所在团支部获得上海大学“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4、组织协调能力强。在“智慧团建”等基础团务工作、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成效突出,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5、工作开展能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积极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及时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6、宣传展示能力强。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评选办法:
1、本次“百名优秀团员”的评选除对于申报人有总体要求外,尤其关注在以下某个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突出成绩的团员青年:(1)政治引领(2)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3)文艺体育(4)创新创业。
2、本次“十佳团支部书记”的评选除符合总体申报要求外,尤其关注团支书所带领的团支部在以下某个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取得一定成绩:
(1)工作阵地类:根据新时代青年特点,发挥优势,建设具有特色的组织阵地、宣传阵地、活动阵地等,积极学习并推进“智慧团建”系统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阵地的联系、吸引和凝聚作用。
(2)民主建设类:在团员发展、“推优”入党、团务公开、民主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基层团支部民主建设新机制。
(3)主题活动类:围绕中心工作和新时代青年需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的团组织生活(主题教育活动和团日活动)。
(4)整合资源类:积极盘活团内资源、争取党政资源、借助社会资源,保障和支撑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5)其他。
四、名额分配
1、本次评选土木工程系团委拟推荐2名“百优团员”(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
2、本次评选土木工程系团委拟推荐1名“十佳团支部书记”(本科生和研究生共1名)的候选人,校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根据初评结果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最终确定“十佳团支部书记”人选。
五、材料上报要求:
1、各类申报登记表。请按要求填写百名优秀团员登记表和十佳团支部书记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申报“百名优秀团员”的团员青年需注明申报的种类。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附在校期间历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2、事迹材料。“百名优秀团员”和“十佳团支部书记”的申报均需附上能展现个人特色和先进事迹的详细材料 (事迹材料要求尽量具有故事性、可挖掘性,内容真实、具体,1500字左右)
3、申报材料。各类申报材料纸质版于5月6日16:00前交至东区土木楼303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注明“评选项目+姓名”发送到邮箱:cetw_shu@126.com。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者将不列入评选范围。
4、评审公示。5月7日-5月9日院系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5月10号院系初审结果提交学校进行最终评审。
六、评审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刘文光
副组长:吴铭、刘飞禹、杜晓庆
组员:毕会雪、常真、刘兵、薛飞
联系人:毕会雪 66130812
共青团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