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示 >> 正文

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推荐2020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实施方案

2019年09月10日 14:51 何姝丽 点击:[]

根据《上海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0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9〕199号)等文件相关精神,现制定和安排土木工程系2020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如下:

一、成立土木工程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长:刘文光

组员:刘飞禹 吴铭 杜晓庆 何姝丽 薛飞

土木工程系接受投诉电话及邮箱:66133265 tmxjwb@oa.shu.edu.cn

二、推荐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上海大学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学校和土木工程系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程序有序开展推荐工作;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除学习成绩外,还要综合考虑学生在各类高水平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中的贡献。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1、必须符合2020年上海大学关于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实施办法;

2、被推荐者应是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学习成绩好、综合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强、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被推荐者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报名资格);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外语成绩证明应于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获得。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平均绩点不低于3.0,且必修课无不及格。

四、推荐名额

学校本次推免的名额分配原则为:依据各专业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人数、2019届考上研究生人数、各学院(系)的硕士点数进行各专业推免名额配置,同时参考上年度推免情况对推荐名额进行附加分配。

1、普通推荐名额

(1)学校分配给土木工程系各专业的普通推荐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

推免名额

可推荐人数

土木工程

9

11

注:如果各专业符合学校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数少于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多出的名额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2)学校单列5个特殊学术专长生名额,用于选拔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学生,并通过特别推免程序遴选免试攻读研究生。

(3)学校单列3个体育特长生名额,面向为学校体育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运动员应届毕业生。

(4)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学校单列5个退役复学本科生推免名额。

2.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

面向全校招生9个名额(录取单位默认为本校),申请者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并获得学院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资格后,统一向校团委报名。

注:学生可申请普通推免生、本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时申请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无效。

五、遴选方法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其中,课程成绩计分占80%,各类科技活动与竞赛所获荣誉和奖励、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以及学术潜能评价计分占20%。

2、相对课程成绩计算方法:按学分加权平均绩点进行排序,排名第1学生的相对课程成绩计分为80分,其余学生的相对课程成绩计分按此比例进行换算。其中,微积分、程序设计(C语言)、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砼结构原理、钢结构基本原理、基础工程共8门课程的权重系数为3.0,其余课程的权重系数均为1.0。学分加权平均绩点的计算公式为:

   

3、各类科技、艺术、体育竞赛以及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成绩计算方法见附件一。排名第1学生的综合相对成绩计分为20分,其余学生的综合相对成绩计分按比例进行换算,综合相对成绩计分计算公式为:

   

4、学生相对成绩总计分为:

   

六、工作程序

1、9月10日,向学生传达推荐报名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在土木工程系网站及土木工程系公告栏公布本系推荐实施办法;

2、9月11日~12日,接受学生报名。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导师、辅导员进行推荐,并填写《2020年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另附成绩大表及各类活动获奖证明复印件),送交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过期不交,作自动放弃处理;

3、9月14日下午土木工程系进行相对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见遴选方法第1~3条之规定),提出建议推荐名单;

4、9月15日12:00~18日12:00,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名单在土木系网站及土木系公告栏张榜公示(按相对总成绩排序),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5、9月18日15:00前,土木工程系向学校教务处上报《2020年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2020年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及成绩大表和各类活动获奖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6、9月19日~25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材料,并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7、9月25日起,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

土木工程系将严格执行上海大学关于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原则和土木工程系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地实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

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

二○一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一

土木工程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计分规则

根据上海大学推荐和接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中的要求:“除学习成绩外,还要综合考虑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特制定以下计分规则。

一、综合成绩计分的具体类别与分值

1、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竞赛类

a)凡个人获得上海大学等校级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竞赛奖项的,特等奖计30分,一等奖计25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5分,优胜奖计5分。

b)凡个人获得上海市等省部级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竞赛奖项的,特等奖计120分,一等奖计100分,二等奖计90分,三等奖计80分,优胜奖计10分。

c)凡个人获得国家级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竞赛奖项的,特等奖计160分,一等奖计140分,二等奖计120分,三等奖计100分,优胜奖计15分。

d) 集体获得各类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竞赛奖项的,项目组成员在3人以内(包括3人)的,全体成员均获得相应等级的分数;项目组成员在3人以上的,由土木工程系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小组审定项目召集人与其他成员的计分等级。

e)通过CET-6的加20分。

2、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类

a)凡获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的,计15分。

b)凡获上海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的,计20分。

c)凡获国家级荣誉的,计40分。

d) 凡获国家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党支部等集体荣誉的,集体负责人计40分;凡获上海市先进班集体、先进党支部等集体荣誉的,集体负责人计20分;凡获上海大学先进班集体、先进党支部等集体荣誉的,集体负责人计10分。

注:以上奖项均不包括奖学金奖项。

3、参与科学研究与创新实践

a)凡参与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长计25分,其他参与者计10分;

b)凡参与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长计40分,其他参与者计15分;

c)凡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长计60分,其他参与者计20分;

d) 凡参与上海大学骨干教师激励计划中的联合大作业项目,跨校(企业)的联合大作业计20分、跨专业(学科)的联合大作业计15分、跨课程的联合大作业计10分;

e)凡参加“研究型教学改革试点班”的,每参加一个年度计15分;

f) 凡选修土木工程系开设的全英文专业课程并通过的,每门课加20分;

g)凡在校期间在正式学术核心期刊发表或录用与专业有关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申请受理或授权(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必须与土木工程有关联),排名前2者,计50分。

4、服务国家类

凡应征入伍服完兵役,退役复学的应届毕业本科生计160分,获三等功奖励者计50分,二等功奖励者计100分,以此类推。

二、荣誉认定依据

a) 校级竞赛、荣誉的认定以荣誉证书加盖“上海大学”或“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的公章为准;

b) 市级竞赛、荣誉的认定以荣誉证书加盖“上海市人民政府”、“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或“上海市教委”、“上海市科教党委”等市级单位公章为准;

c) 国家级竞赛、荣誉的认定以证书加盖“教育部”、“团中央”等国家级单位公章为准;

d)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者的认定,已结题的项目以结题报告为准,未结题的项目以申请书为准;

e) 土木工程系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按照校级认定。

三、同一项目计分原则

荣誉、获奖等计分采取同一项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获得的荣誉、获奖等可以累积计分。

四、项目统计时间

所获荣誉、奖励、科创经历均指学生在上海大学期间参与相关活动所取得的荣誉或奖励,即时间从入校当年9月1日起至申请年份8月31日止。另外,个人在大学期间参加竞赛,但目前无法确定奖励等级的,不予计分。

五、其它

对于其他单位、组织颁发的各类荣誉、奖项等是否计分,以土木工程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讨论、认定为准。

六、惩罚

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并上报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按“作弊行为”处理。

七、承诺书

凡列入推荐名单的学生须签订承诺书。承诺若被某学校录取,不得放弃免试资格;如放弃免试资格,取消参与各类评奖资格。

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

2019年9月10日

上一条:土木工程系2020年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建议推荐名单公示 下一条:关于召开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