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制定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2017-2018学年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本科生)评选细则。
一、评选对象
土木工程系本科2015级、2016级学生和学生集体。
二、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土木工程系名额分配如下:
校级优秀个人的总名额由校团委根据我校学生总人数比例核定,我系名额为优秀学生15人(15级团支部8人,16级团支部7人),优秀学生干部2人。
校级学生先进集体的总名额由校团委根据我校学生集体总人数按比例核定,我系名额为1个。
为了充分体现自下而上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每人限报一项,各年级候选人报名比例为1:1.2。
三、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本年度获得学业奖学金;或获得单项奖学金,且绩点排名列所在年级前30%,无不及格科目;
3、主动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有突出贡献,至少参加过1次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
4、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积极报名参加校、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和各类比赛(如:结构设计大赛、BIM大赛、运动会等),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学习态度端正,本年度获得学业奖学金;或获得单项奖学金,且绩点排名列所在年级前30%,无不及格科目;
3、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系的各项活动,原则上在校团委、校学生会,院(系)团委、学生会或班级、团支部、社团中担任一定职务;
4、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集体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及团支部生活,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参加主题团日活动的集体优先考虑。
四、评审流程
11月12日-11月19日 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制定评选细则,公布评选标准,组织基层团组织民主推荐;
11月20日-11月30日以年级团总支为单位,学生申报材料;
12月1日-12月7日 系评审委员会完成候选人评选工作(答辩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并将候选名单公示三天;
12月8日汇总整理并上报学校各类先进名单及完整材料。
五、评审委员会成员
组长:刘文光
副组长:吴铭、杜晓庆
组员:各年级班导师、辅导员
六、材料填写要求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
3、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于11月30日前发送到系团委邮箱:cetw_shu@126.com,邮件标题和文件名注明:年级+姓名+优生/优干/先进集体+2018年;纸质版材料(登记表+获奖证明复印件)交到辅导员处(土木楼310)。
联系人:毕会雪 电话:66136509
杨郅玮 电话:18817637967
附件:
各类申报登记表及填写注意事项 2018年.docx
共青团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